始終沒參與廢死vs.反廢死論辯,是因為自己之前確實沒深入去探究這議題。我一直認為,平常沒在堆砌特定議題的知識牆,卻只在輿論之興時跟著高談闊論,那不啻是種憨迂,因為這樣的你,太容易被情緒或具特定目的的輿論風向球所牽著鼻子走。

我可以肯定的是在這主議題下,我確實關注所謂「冤案」這類衍生議題。如果時間可以換取更多挽回這類遺憾的機會,我絕對支持對「有疑慮」案件展延調查。

我極討厭聽到「為什麼我們的納稅錢要養那些人」這句話,原因是如果你都能容忍天文數字的納稅錢養了一堆恐龍官員,那麼用納稅錢給一些潛在冤獄事主一點機會,相較之下根本九牛一毛。

反過來說,我對無期徒刑藉特赦、減刑外加假釋出獄這制度也極有疑慮,所以我也很在意對應的配套是否制訂健全。

至於死刑具不具恫嚇力、死囚是否具再教化之可能等議題,回到為文之初,我認為自己涉略太淺,因此不具論辯資格,也就不再這邊妄發誑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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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弋‧龍鎧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