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可以肯定的是在這主議題下,我確實關注所謂「冤案」這類衍生議題。如果時間可以換取更多挽回這類遺憾的機會,我絕對支持對「有疑慮」案件展延調查。
我極討厭聽到「為什麼我們的納稅錢要養那些人」這句話,原因是如果你都能容忍天文數字的納稅錢養了一堆恐龍官員,那麼用納稅錢給一些潛在冤獄事主一點機會,相較之下根本九牛一毛。
反過來說,我對無期徒刑藉特赦、減刑外加假釋出獄這制度也極有疑慮,所以我也很在意對應的配套是否制訂健全。
至於死刑具不具恫嚇力、死囚是否具再教化之可能等議題,回到為文之初,我認為自己涉略太淺,因此不具論辯資格,也就不再這邊妄發誑語。

